第一届铜仁市政府文艺奖公告
第一届铜仁市政府文艺奖(2008-2012)
评选公告
根据2013年10月31日市委常委会议精神,设立铜仁市政府文艺奖,每五年评选一次。第一届铜仁市政府文艺奖评选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评选事宜公告于后: 一、评奖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激发创新活力,创作更多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文艺精品,推动铜仁多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促进铜仁“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作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时限和范围 作品时限: 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作品范围:属下列范围内的文艺作品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1、在市(地区)级及其以上国内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市文联主办的《梵净山》文学双月刊登载的文学艺术作品; 2、在市(地区)级及其以上党委、政府举办的文艺活动中展演的作品和文艺类征文作品; 3、在市(地区)级及其以上文化、文联部门或市级以上各文艺家协会举办的经文联批准的文艺活动中展演的作品和文艺类征文作品; 4、在市(地区)级及其以上广播电视台播放的文艺作品。 获得中宣部认可的全国性文艺奖、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贵州省政府文艺奖、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作品,不在参评范围。可申报特别荣誉奖。 二、奖项设置 本届文艺奖设文学、美术、书法、摄影、曲艺、音乐、舞蹈、戏剧、民间文艺、电视文艺、文艺理论等11个艺术门类共66个奖项;同时,设立特别荣誉奖。 1、文学奖: 长篇小说奖1部 ;中短篇小说集奖1名;诗歌集奖1名;散文集奖1名;中短篇小说奖3名;诗歌奖3名;散文奖3名。 2、戏剧奖: 大戏类奖1名;小戏小品类奖3名。 3、美术(动漫)奖: 动漫类作品奖1名;美术作品集奖1名;美术单幅作品奖3名。 4、书法奖: 书法作品集奖1名;书法单幅作品奖4名。 5、摄影奖: 摄影作品集奖1名;摄影单幅作品奖4名。 6、曲艺奖: 曲艺作品集奖1名;曲艺单件作品奖4名; 7、音乐奖: 音乐作品集奖1名;音乐单件作品奖6名。 8、舞蹈奖: 群舞类奖1名;单双三人舞蹈类奖3名。 9、民间文艺奖: 民间文艺作品集奖1名;绝技绝活奖3名;民歌山歌奖3名。 10、电视文艺奖: 电视艺术(含专题)片奖1名;电视文艺作品奖3名。 11、文艺理论奖: 文艺理论集奖1名;单篇文论作品奖3名。 12、特别荣誉奖若干名 四、申报要求 1.参评作品应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着力展示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着力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歌颂改革开放、歌颂民族团结、歌颂真善美,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反映铜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科学发展、后发赶超”的生动实践和最新成就,为在2020年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鼓舞人心、凝聚力量。 2. 在同一个文艺门类中,个人的申报作品不能超过2件。允许在不同文艺门类中同时申报。 3. 作品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五、评选组织领导
成立第一届铜仁市政府文艺奖评选委员会,负责评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获奖作品的最终审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文联,负责日常工作;下设专业评审组,负责作品评审。
六、作品的评审
按艺术门类设11个专业评审组,分别制定《评选细则》,在评选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评审组成员由评选委员会在我市有广泛社会影响、公道正派、德艺双馨的艺术家中聘请,每个评审组中省管专家、市管专家和国家级艺术家协会会员占三分之二以上,不足部分在省内知名艺术家中聘请。评审组成员按照回避制度的原则,有作品申报的作者一律不得聘请担任评委和评审委会委员。
评选工作按照宁缺勿滥、确保质量、体现水平的原则,可少评或空缺,不能多评。每个评委对本人推荐的作品必须写出评奖理由,每个评审组对终评的作品要写出颁奖辞。
评选委员会对终评作品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市内公开媒体上公示7天。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评选委员会负责组成人员调查核实后研究决定。
特别荣誉奖,由各评审组提名,提交评选委员会审定。
七、颁奖
适时召开颁奖大会,以市政府的名义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八、其他
未尽事宜由评选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研究决定。
第一届铜仁市政府文艺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