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华诞,进一步反映革命老区人民的精神风貌,全面展示临朐县优美的人居环境、丰厚的旅游资源和人文景观、繁荣的社会经济与和谐的发展态势,加强与国内外摄影家、社会各界人士的交流合作,促进临朐县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特举办“沂山杯”国际摄影大展,热忱欢迎国内外的摄影家走进这片热土,用镜头记录秀美山水和老区改革开放的巨大变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山东省摄影家协会
临朐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临朐县旅游局
协办单位:沂山风景区管委会
临朐县摄影艺术研究会
二、参赛细则
1、参展作品必须取材于临朐县境内沂山国家森林公园、老龙湾风景区、石门坊风景区、山东山旺国家地质公园等各景区及城区乡村,每幅参展作品均应在参展作品表中写明拍摄时间地点等。凡持有省级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证者,在大展活动期间进入临朐县各旅游景区创作免收门票。
2、参展作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本次大展分为自然风光和民俗风情(含城市风景)二大类,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度的适当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挖补,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建议使用数码相机的参赛者所拍摄时使用JPG格式记录作品。在提交参展作品时一并送交参展作品的原始数码图像光盘。
3、参展作品数量不限,组照限定最多由四张组成,每组按一幅作品计算,但组照必须由参展者自行用透明胶带妥善粘接成组,标明组照顺序和张数,散放的组照不收。参展作品统一要求精放10英寸,不装裱,每一幅作品背面贴一张参赛作品表,请按参赛作品表的项目工整填写,不按要求填写或联系电话(手机)不详无法联系的,参展者自负责任。
4、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
5、参展作品递交时请在邮件醒目位置注明“沂山杯国际摄影大展”字样。截稿日期:2009年10月15日(以寄出日期邮戳为准)
三、大赛有关声明
1、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入选获奖作品用于以公益宣传和本地形象宣传为目的的出版、发表、展览等用途,不另付稿费(商业用途另与作者联系)。
2、参展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纠纷,均由作者自负。
3、凡参展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均视为无参赛资格。一切其他未尽事宜由本次活动的组委会负责解释。
四、稿酬设置
总入选作品206件,其中:
自然风光类
一等2名,各5000元
二等5名,各2000元
三等6名,各1000元
佳作50名,各300元
入选40名,各价值100元的摄影背心一件
民俗风情类
一等2名,各5000元
二等5名,各2000元
三等6名,各1000元
佳作50名,各300元
入选奖40名,各价值100元的摄影背心一件
以上奖励除一、二、三等不能重复获得,其他奖励不限。所有获奖及入选作品均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本次活动设新闻发稿奖,凡在市级以上主流报刊、网络发表临朐县域内的图片(文字须注明“临朐某地”等字样),将原稿寄送临朐县旅游局白应春同志收,均可参加评奖活动。
一等3名,各1000元
二等10名,各300元
三等20名,各100元
五、作品评选
1、组委会将组织由摄影界专家(7-9人)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进行公开、公正、透明的评审。为保证本次大展的公平性,临朐本地参展者不参与一等奖的评选,欢迎全国各地摄影者踊跃参与。
2、评选结果和获奖作品将在以下媒体公布和选登:
《大众摄影》杂志;《中国摄影报》;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3、2009年10月,拟在临朐县沂山风景区管委会游客接待中心举行颁奖仪式,一、二、三等获奖者,颁奖期间由组委会负责一天食宿费用,领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第一时间将在山东省摄影家协会网站公告。
六、组委会办公室及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山东省摄影家协会(山东省济南市经六路117号:省文联四楼)
联系电话:0531-86057281 86059026
邮 编: 250001
E-mail: sdsheying@126.com
联系人: 张世刚
2、邮寄地址:临朐县旅游局(山东省临朐县城民主路92号)
联系电话:0536-3212683
邮 编:262600
E-mail: lqxlyj@163.com
联系人: 白应春
附作品参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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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作品表 (可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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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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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类别 |
自然风光□ 民俗风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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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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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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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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